数字平台作为双边或多边交易的载体,具有网络效应。它能够促进多方用户的参与,降低资源配置成本,增加边际利润,并使平台内的经营者和消费者对平台形成依赖。然而,数字平台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市场上最早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数字平台拥有优势地位,并将此转化为行业壁垒,导致“赢者通吃”的马太效应。其次,随着平台扩大规模,参与者转移成本逐渐增加,平台积累了海量数据同时将参与者锁定在平台上,导致越来越多的市场参与者不得不依附于该平台。这导致了市场上寡头企业的出现。此外,在数字经济业态日益成熟的情况下,平台企业通过纵向合并和多元发展来构建自己的生态圈层,并在相关市场建立屏障以保护自身的优势地位。

因此,从行业健康发展的角度来看,在某些具有事实垄断地位的数字平台被认定为必需设施是有现实需求的。加强平台反垄断制度的建设有助于推动平台互联互通,打破以平台为中心的“生态壁垒”,创造公平竞争市场,并有效遏制资本利用平台建立市场支配,实现数字经济高水平和高质量发展。

因此,需要进一步明确数字平台市场范畴及其支配地位的精准界定。在动态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必需设施原则需要具有灵活性以适应数字经济的动态变化。此外,还需要厘清数据资源的生产价值和产权属性。用户数字痕迹应当采取个人和数据持有者共有的方式进行管理,以促进数据要素的应用创新。

如果“必需麦”是指一个平台,那么上述关于平台经济的发展和网络效应的论述同样适用于它。作为一个双边或多边交易的载体,平台可以促进多方用户的参与,并通过降低资源配置成本和增加边际利润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同时,平台也可能导致用户和经营者对该平台形成依赖。

在数字经济领域中,一些市场上最早建立并发展起来的平台可能拥有优势地位,并将其转化为行业壁垒,从而出现“赢者通吃”的马太效应。此外,随着平台规模扩大,参与者转移成本可能增加,并使越来越多的市场参与者不得不依附于该平台。这也会导致市场上出现寡头企业。

因此,在推动数字市场主体之间互联互通方面,确切界定“必需麦”这样的数字平台及其支配地位非常重要。加强反垄断制度建设有助于打破以平台为中心的“生态壁垒”,创造公平竞争市场,并有效遏制资本利用平台建立市场支配。这将有助于实现数字经济的高水平和高质量发展。

作者 8f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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